省綜合監督所于6月12日-26日對黃山、宣城、池州、安慶等4市20家住宿場所經營單位開展了衛生監督抽查,重點檢查客房衛生清掃、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潔、衛生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等內容,現將抽查結果予以公告。
一、現場檢查情況
抽查的20家住宿場所經營單位中,現場檢查發現16家存在未按規定設置與其經營規模項目相適應的顧客用品用具清洗、消毒、保潔設施設備;未按規定對顧客用品用具進行清洗、消毒、保潔;未按規定公示場所衛生許可證、衛生檢測報告和衛生信譽度等級;未按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、微小氣候、噪聲、顧客用品用具進行衛生檢測;未按規定組織從業人員接受衛生知識培訓等違法違規行為。
二、案件查處情況
對16家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住宿場所經營單位,檢查組現場制發了《監督意見書》,責令限期整改。當地衛生健康執法機構及時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督查,并對其中8家單位進行了立案查處。截至目前,15家單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,1家正在整改過程中。
通過此次專項執法抽查,有效促進了住宿場所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,提高了風景旅游區住宿場所的整體衛生水平,為人民群眾提供了衛生狀況良好的住宿環境。
附件:風景旅游區住宿場所監督抽查結果匯總表